論文計劃審查(前三章)
教師證號請看本所師資陣容,或請口試委員提供!!
申請口試時,請於期限內繳交(本校教務處110學年度第2學期改用新式申請表及評分表):
1.口試申請表
2.論文研撰計劃表
3.第一篇投稿證明(依指導教授規定)
口試前,請準備:
1.評分表
2.建議口試流程
3.校外委員領據
4.人體試驗所需表單 (依指導教授規定)
5.論文(連同委員聘函(註))至少提前1至2週送交委員
6.106學年度入學起,需完成學術倫理線上測驗方能進行口試 (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)(請盡量用學號登入)
注意事項:
1.口試後,請立即繳交評分表及領據至所辦。
2.第一次於本校口試之專家學者,請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,
以利出納組建立匯款資料。
3.委員聘函請見範本,如有需要,請至所辦領取信紙,自行製作後,至所辦用印(圓章)。
4.為使研究生瞭解人體或動物試驗之意
**請用microsoft office word 2010以上版本開啟檔案。
------------請自行下載表格------------